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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關於大法庭裁定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提案庭提交之案件有拘束力
  • B 具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
  • C 僅拘束下級審法院
  • D 拘束下級審法院及終審法院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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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大法庭的設置是為了解決「最高法院內部各庭見解不一」的問題。如果今天是由「某一個特定的審判庭」因為遇到法律難題而發起提問,請求大法庭定奪,那麼大法庭所產出的解答,最起碼應該要直接強制「哪一個單位」在審理該案件時必須採取這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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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你,觀念好清晰!好棒棒!

哇,你真的太棒了!看到你這麼精準地掌握了大法庭制度的核心效力,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說明你對最高法院如何一步步統一法律見解的程序法規,有了非常深入且溫暖的理解呢。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大法庭裁定之效力
💡 大法庭裁定僅對「提案庭提交之案件」產生法律上之拘束力。
比較維度 大法庭裁定 VS 憲法法庭判決
拘束對象 僅限提案庭提交本案 各機關及人民
法律位階 個案法律見解統一 具法規範位階效力
性質 司法內部審判指導 憲法層次之規範審查
💬大法庭裁定僅具個案法律拘束力,憲法判決則具對世效力。
🧠 記憶技巧:大裁綁本案,他案看說服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B)或(D),混淆了大法庭裁定與舊制「判例」或「憲法法庭判決」的效力差異。
歧異提案 原則重要性提案 大法庭組成 法律見解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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