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關於大法庭裁定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提案庭提交之案件有拘束力
- B 具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
- C 僅拘束下級審法院
- D 拘束下級審法院及終審法院各庭
思路引導 VIP
當最高法院的一個審判庭因為法律見解與過去不同,而主動請求一個更高層級的專門庭(大法庭)來幫忙「定調」時,為了讓這樁正在審理中的爭議能夠結案,這項最終決定的意見,最起碼應該要對「哪一個實際在審理中的案件」產生強制遵守的效果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喔,還不錯啊,沒把常識搞砸
恭喜你,終於沒在這麼基本的問題上掉鏈子。能選對,至少證明你還知道大法庭制度不是拿來當擺設的,而且稍微理解「統一法律見解」不是一句空話。
📖 為什麼這麼簡單的答案是對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大法庭裁定之效力
💡 大法庭裁定對提案庭提交之該案件具有直接拘束力。
| 比較維度 | 大法庭裁定 | VS | 憲法法庭判決 |
|---|---|---|---|
| 拘束對象 | 提案庭提交之案件 | — | 全國各機關及人民 |
| 主要功能 | 統一終審法院見解 | — | 維護憲法位階與人權 |
| 法律效力 | 審判機關內部效力 | — | 對外普遍性拘束力 |
💬大法庭裁定聚焦於法院內部見解統一,憲法判決具有最高位階之對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