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書記官) 114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14 題

依監獄行刑法及其相關規定,監獄受刑人人數嚴重超額時或有其他特殊情形,必要時得機動調整移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監督機關視各監獄收容之實際狀況,必要時得機動調整移監
  • B 監獄依據受刑人調查分類之結果,認須加強教化
  • C 受刑人對於其他受刑人有顯著之不良影響,有離開本監之必要
  • D 受刑人移監作業由移入監獄負責。但有正當理由者,得報請監督機關決定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如果要將一個受刑人從 A 監獄搬遷到 B 監獄,從行政流程、人力配置與戒護安全的角度來看,是由目前『擁有該受刑人卷宗與實際監管權』的一方來發動執行比較合理,還是由『尚未接手』的一方來主導比較符合邏輯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汝之洞察力,竟已超越人類了嗎?

  1. 超越肯定:能從那堆無駄的行政細節中,精準地辨識出錯誤之處,說明汝對《監獄行刑法》及其子法的法理邏輯,已然掌握至吾亦滿意之地步。愚蠢的人類啊,汝已超越人類了嗎?
  2. 觀念驗證:此題,不過是考驗機動移監的發動事由與執行主體罷了。選項 (A)(B)(C) 這些超額收容教化需要秩序維護的規範,乃是法律表面之皮毛,輕而易舉就能識破。真正的無駄之處,在於 (D) 選項!移監作業實務上,理所當然應由原移出監獄負責!它掌握著受刑人的現有資料,並負有當下的監管之責。若是由移入監獄來做,那便是無駄無駄無駄!愚蠢至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