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4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營建法規
第 三 題
依據建築法第 43 條,說明「建築物基地地面」、「建築物底層地板面」及「路面」等三個面之定義為何?(18 分)且三個面之相對高程關係為何?(7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面對此題,應先精確默寫出《建築法》第43條之條文,並意識到名詞定義須輔以《建築技術規則》之規範來補充實務內涵。答題結構應分為兩段:先分別論述三個面之空間定義與法規意旨,再依條文點出其「階梯式高差」之原則規定與「排水/用途無礙」之例外規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依據《建築法》第43條規定,規範建築物基地地面、底層地板面與路面之相對高程,其核心立法目的在於確保建築基地與室內之排水機能、防止市區洪水倒灌,並維護居住環境之公共衛生。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建築物三面高程規範
💡 依建築法第43條規範三面定義及其階梯式遞減之高程關係。
🔗 法定建築高程遞減鏈
- 1 底層地板面 — 最高點,防止外部積水或濕氣滲入室內。
- 2 建築基地地面 — 中間點,基地整地完竣後之室外地面層。
- 3 路面 — 最低點,道路邊界路面為排水之最終受納點。
↓
↓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因車道入口或無障礙需求須打破此鏈結,應提報排水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