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2 題
社會救助法內對社會救助機構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社會救助機構,除利用各種社會福利機構外,地方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自行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
- B 政府依規定設立之社會救助機構,不收任何費用
- C 私立社會救助機構,經許可設立後,應於 6 個月內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延長 6 個月
- D 接受政府委託安置之社會救助機構,非有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依法之委任安置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針對私立社會救助機構許可設立後的「財團法人登記」程序進行法規查核:在《社會救助法》中,法定的『辦理期限』以及因正當理由得申請『延長的期限』,具體分別為幾個月?這與選項 (C) 提出的「$6$ 個月」數值是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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