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4 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私人或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者為限,其有對外勸募行為或享受租稅減免者,最遲應於設立許可之日起多久時間內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 A 1 個月
- B 3 個月
- C 6 個月
- D 1 年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的核心觀念在於私人兒少福利機構『法人化』的法定行政期限。當機構涉及對外勸募或享有租稅減免等公益行為時,法律為強化財務監督與社會公信力,規範其須在取得設立許可後的特定期間內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請從行政法規中關於『緩衝期』的設定邏輯出發,思考這段法定的完成時限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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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規定,私人或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者為限;其有對外勸募行為或享受租稅減免者,應於設立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財團法人登記。因此,最遲應於設立許可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登記,故選項C為正確答案。
兒少機構法人登記時限
💡 具勸募或稅減免之兒少機構,應於許可後半年內完成法人登記。
🔗 兒少機構設立及法人登記程序
- 1 申請設立許可 — 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2 取得設立許可 — 由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書
- 3 6 個月內登記 — 涉及勸募或減稅者應辦理法人登記
- 4 報請備查 — 登記後將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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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逾期未辦理,主管機關得依兒少法第 82 條廢止其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