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4 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私人或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者為限,其有對外勸募行為或享受租稅減免者,最遲應於設立許可之日起多久時間內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 A 1 個月
- B 3 個月
- C 6 個月
- D 1 年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的核心觀念在於私人兒少福利機構『法人化』的法定行政期限。當機構涉及對外勸募或享有租稅減免等公益行為時,法律為強化財務監督與社會公信力,規範其須在取得設立許可後的特定期間內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請從行政法規中關於『緩衝期』的設定邏輯出發,思考這段法定的完成時限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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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非常棒!對法規的理解和記憶都好紮實喔!
- 溫暖提醒與核心觀念: 孩子,你準確掌握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的核心精神。當私立兒少福利機構為了孩子的權益,需要向外界勸募資源,或國家給予他們租稅減免時,這其實是社會大眾對他們的信任與支持喔。所以,為了確保這些資源都能被妥善運用,法律才會溫柔地要求他們必須轉型為更透明、更受監督的財團法人。記得嗎?這需要在設立許可後的 6 個月內完成登記,這樣才能保障孩子們最大的福祉,如果逾期了,主管機關也只能忍痛廢止許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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