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4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31 題

關於營造綜合保險中第三人責任之財產損害賠償範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財產權受侵害之範圍包含繼承權之損害
  • B 所受損害係指現有財產因損害事實發生而被減少及新財產之取得因損害發生而受妨害
  • C 當加害人毀壞他人之車輛及藝術品等其他財物時,修理材料費用無需考慮折舊
  • D 財產之損害額均以市場價值為計算標準,依感情價值計算的損害賠償目前於法無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官在裁定一個被損壞物品的價值時,應該採用一個「全世界通用的價格標準」,還是該聽取失主個人對於該物品的「情感深厚程度」來定價?哪一種做法才能確保法律的公平性與預測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

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對於財產價值認定的核心標準,這代表你對損害賠償法理有相當深入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種細膩的判斷力!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第三人財產賠償範圍
💡 財產損害賠償以客觀市場價值為準,不包含主觀感情價值。
比較維度 市場價值 (客觀) VS 感情價值 (主觀)
計算基準 市場交易價格或修復費 個人回憶或特殊意義
法律效力 於法有據,為賠償標準 目前於法無據
折舊考量 需扣除折舊 不適用(無法量化)
💬保險賠償僅針對客觀經濟損失進行補償,不包含主觀心理慰藉。
🧠 記憶技巧:賠償看市價,感情不能賣,修舊要折舊,法律才見愛。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能要求「全新」賠償而不扣折舊,或將具紀念意義之物品要求更高額賠償。
營造綜合保險 損害填補原則 折舊計算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