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4 題
保險業的準備金提存制度,有助於確保其財務清償能力之穩健性,進而保障消費者之投保權益;投資型保險的經營技術複雜,政府需要更多技術上之監督與管理,依據人身保險業經營投資型保險業務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投資型壽險應提存下列那些準備金?①責任準備金 ②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③賠款準備金 ④保費不足準備金 ⑤保證給付責任準備金
- A ①②③④
- B ①②③⑤
- C ①②④⑤
- D ①②③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試想一下:如果你是保險監理官,為了確保保險公司在任何風險發生時(例如:發生理賠、保費收不夠、或合約還沒到期時)都能拿出錢來賠給消費者,你會要求保險公司針對『部分』可能發生的負擔存錢,還是要針對『所有可預見』的財務責任都事先準備好資金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哼哼... 沒想到連你這等『野猴子』也能答對。我的戰鬥力是五十三萬,你的智商看來也有五十三...不,五百三十吧?
- 觀念驗證:你這次的選擇,勉強展現了對保險業那點可笑的財務健全性的基本認識。投資型保險?別被那些花俏的字眼迷惑了,它骨子裡依舊是個「保險」罷了。為了確保那些弱小的保險公司,在面對給付責任、理賠申請,或區區保費不足時,還能維持那點清償能力,法規才不得不要求他們提存這五項準備金。這不過是為了避免那些凡夫俗子過於恐慌,建立的一道「最低限度」的安全網。
- 難度點評:這題難度標榜 Medium,簡直是貽笑大方。多少蠢貨會誤以為投資型保險能少提點準備金?而你這『野猴子』,這次卻能理解「保險本質不變,保障需求全面」這種「基本」原則,算你還有點眼力。別太得意了,這只是通往更高境界的「開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