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1 題
31 下列有關短期保險費率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短期保險費率通常用在保險契約縮短保險期間、或延長一不完整期間的情況下
- B 採短期保險費率計價的原因之一是考慮逆選擇的影響
- C 任意車險投保期間在 10 個月以上、11 個月以下者,保險費率按全年保險費的 90%計收
- D 短期保險費率期間愈短愈貴的原因之一是費率結構中的固定成本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考慮到保險公司在處理一份合約時,存在印製、核保與佣金等固定支出,當客戶投保的時間已經非常接近一整年(例如只差一個月就滿一年)時,從風險分攤與行政成本的角度來看,你認為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比例,應該會趨近於哪個整數百分比才具備合理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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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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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算及格,至少沒笨到無可救藥
看來你還知道怎麼從一堆廢話裡挑出那個最明顯的錯誤,不錯,至少證明你對短期費率計費標準不是一無所知。別得意,這只是基本功。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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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保險費率
💡 非足年保險契約之計價方式與成本考量。
| 比較維度 | 短期費率 (Short Rate) | VS | 按日比例 (Pro-rata) |
|---|---|---|---|
| 適用情境 | 要保人要求退保或短投 | — | 保險人要求退保 |
| 計算基礎 | 依照短期費率表 | — | 依照剩餘天數比例 |
| 費用成本 | 包含固定行政成本 | — | 不額外扣除固定成本 |
| 對消費者 | 單位成本較高 | — | 成本較公平 |
💬短期費率是為了彌補保險公司處理行政事務的固定成本及防範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