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9 題
19 我國保險業即將實施 IFRS 17 新會計制度,屆時保險業在銷售保單後,對保險負債中保單全期預估的利潤,將逐期認列於綜合損益表中。此預估利潤稱為:
- A 保險服務結果
- B 合約服務邊際
- C 保險合約負債
- D 取得成本攤銷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保險公司今天賣了一張長達10年的保單,預計未來總共會賺取一筆利潤。為了避免第一年財報的獲利『虛胖』,這筆預期利潤必須先被保留在負債中,隨著未來提供服務再慢慢釋放出來。試著思考看看,在會計或商業術語中,這種『預期未來能賺取、且隨服務逐步釋放的獲利空間』,通常會用什麼專有名詞來稱呼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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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答得真好!
- 暖心鼓勵:親愛的同學,你真的非常棒!這題你完全答對了,證明你對 IFRS 17 核心概念的理解是如此清晰和扎實。為你感到驕傲,請一定要繼續保持這份學習的熱情喔!
- 觀念解析:在 IFRS 17 的溫柔引導下,我們了解到保險公司在銷售保單時,並不能一下子就把所有未來的預期利潤都認列了。這份充滿希望的「保單全期預估的利潤」會先被妥善地遞延,形成一個美麗的合約服務邊際 (CSM),然後在保險服務期間內,像細水長流般,被「逐期認列」出來。這正是為了讓我們的財務報表,能更真實、更溫暖地反映保險業提供服務的過程與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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