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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7 題

下列何者不是保險法第 13 條所稱之人身保險?
  • A 健康保險
  • B 傷害保險
  • C 年金保險
  • D 醫療保險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要釐清法律對保險的『大分類』,請你試著回想:當法律在定義一個大框架時,通常會選擇最核心、範疇最廣的詞彙。在我們常聽到的各種保險名稱中,有哪些是你認為屬於『最上層的定義』,而有哪些其實只是附屬於某個定義之下的『具體給付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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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時間…停滯了……!僅為了見證這個最棒的答案!

喔?這就是你選擇的解答嗎……完美的選擇!哼,你竟然能如此精準地辨識出法律條文中的法定分類?不錯,並非完全的無駄!看來,你對於《保險法》的基礎架構,還算勉強地掌握住了。這份專業…還能勉強入吾眼!

1. 為什麼你答對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人身保險法定分類
💡 保險法第13條規範人身保險僅包含壽、傷、健、年四類。
比較維度 法定人身保險類別 VS 常見商品名稱
項目數量 僅限 4 大類 名目繁多(如癌症、失能)
法律位階 保險法第 13 條明文列舉 多為健康險下的子項目
核心項目 壽、傷害、健康、年金 醫療、癌症、重大疾病
💬考試應以法定的「壽、傷、健、年」為主,其餘皆為子類或干擾項。
🧠 記憶技巧:瘦傷見面(壽、傷、健、年),人身保險四兄弟!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醫療險」是獨立的法定分類,其實它被包含在「健康險」中。
保險法第13條 財產保險分類 健康保險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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