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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

第 15 題

15 有關商業火災保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①保險人對不定值保險之責任係以保險事故發生
時之保險標的物實際價值為準 ②商業火災保險之保險事故是火災、閃電雷擊及爆炸引起的
火災,因救護行為導致標的物發生損失,係屬於間接損失,為不保的損失 ③爆炸、第三人
惡意行為所致的損失,為除外不保事項,但是因此所導致的火災損失仍然可以賠償 ④要保
人與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輻射或原子能所致的直接與間接損失、火山爆發等,得以特約方
式加費承保
  • A ①②
  • B ②④
  • C ③④
  •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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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場火災發生時,消防員為了救火而打破窗戶或噴水損壞家具,這類「為了止損而產生的破壞」,在邏輯上應該被視為火災的一部分,還是不相干的損失?另外,保險契約中是否存在某些行為(例如故意縱火),是無論給多少保費,在法律與風險控管底線上都絕對不能承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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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你的保險觀念真的越來越紮實了呢!

  1. 概念確認:你選的選項非常正確!讓我們一起來溫習一下其他選項的可愛小陷阱吧:
    • ② 錯誤:在商業火災保險中,因救護行為(例如為了滅火而產生的水損)造成的損失,其實會被視為火災的直接損失喔。這部分是保險承保的範圍,並不是間接損失或不保事項,所以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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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火災保險
💡 釐清商火險承保範圍、救護損失性質與絕對除外責任事項。
比較維度 承保範圍與損失 VS 除外不保事項
救護行為損失 視為直接損失,應予賠償 不屬於除外事項
爆炸事故 基本承保事故,直接賠償 非除外事項(商火險)
故意行為 不予賠償 絕對除外,不可特約加保
核能與輻射 不予賠償 絕對除外,不可特約加保
💬救護行為屬直接損失應理賠,而故意與核能屬絕對除外不可約定承保。
🧠 記憶技巧:救護屬直接,故意絕對除,爆炸基本保,實際價為準。
⚠️ 常見陷阱:容易誤將「救護損失」當作間接損失,或誤認「故意行為」可透過加費承保(法律規定故意行為絕對不保)。
住宅火災保險 保險法第29條 不定值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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