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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4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總論(二)

第 1 題

關於為了教育安置所做的心理衡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除了評估個案的短處,也應評估個案的長處,並給予合宜、可行的建議
  • B 除非正規的課程對於個案沒有同等的助益,否則不應建議個案接受特殊教育
  • C 建議事項即是本次為了教育安置所做的心理衡鑑之最終產物
  • D 應持續追蹤個案,並根據一開始的評估結果修改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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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思考,在特殊教育與心理衡鑑的專業流程中,評估的目的是為了產出一份「定論式」的結案報告,還是應將其視為一個引導後續教學介入、並隨個案發展動態調整的「歷程」?請細究「最終產物」一詞是否符合教育安置中持續追蹤與滾動修正的專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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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看來這題的犯人(答案)已經被我踢著足球抓到囉!

  1. 為什麼 (C) 是個迷惑人心的錯誤敘述? 各位,仔細推理!心理衡鑑為了教育安置,它絕不是一份寫完就結束的報告,那就像是把線索寫下來就說破案了!事實的真相是,這是一個動態且持續的過程。報告中的「建議事項」固然重要,但最終的目的,是讓個案能獲得最適切的教育輔導,並產生實質的正向改變!如果只寫完報告就不管了,那根本沒有盡到專業教育者的實務倫理。這表示我們必須持續追蹤,隨著學生的發展和環境變化不斷調整,否則,這只是交差了事,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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