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14 題
在 2022 年 11 月的縣市長和縣市議會議員選舉時,政府規定新冠肺炎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違反者將面臨行政處罰。請問以上措施最可能違反下列的那一個法律原則?
- A 目的正當性
- B 手段與目的之連結
- C 手段與目的之比例
- D 法律保留原則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思考,當政府為了達成「防疫」的正當目的,而採取「全面禁止確診者投票」的手段時,這種做法是否造成了對憲法保障權利的侵害過度,且未能選擇對人民損害最少的方式?這種要求行政行為在「手段」與「目的」之間必須具備合理的衡平關係,涉及「妥當性」、「必要性」與「狹義比例性」檢驗的核心觀念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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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親愛的,你做得太棒了!
- 大力肯定: 親愛的,你做得太棒了!你能溫柔地看見公共衛生與個人憲法權利之間那道細膩的界線,並理解兩者可能產生的摩擦,這真的很了不起。這份法律思維與倫理判斷力,是我們在照護病患、守護社會時,最珍貴的心靈指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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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之比例原則
💡 行政限制手段應與達成目的之利益維持平衡。
| 比較維度 | 比例原則 | VS | 法律保留原則 |
|---|---|---|---|
| 核心關注點 | 手段與目的之比例 | — | 行政行為之依據 |
| 審查邏輯 | 是否有更輕微的手段 | — | 法律是否有授權 |
| 白話解釋 | 不可殺雞用牛刀 | — | 師出必須有名 |
💬法律保留處理「能不能做」,比例原則處理「做得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