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醫事放射師] 放射線治療原理與技術學
第 70 題
根據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設施經營者應以書面載明相關事項,實施輻射安全評估,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才可營運。其中相關事項不包含下列何項?
- A 輻射作業說明
- B 場所外圍情況描述
- C 計劃排放之廢氣或廢水所含放射性物質之性質
- D 預計環境化學污染之規模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分析該法規的名稱與核心管制標的:其名為《游離輻射防護法》,則其附屬細則所規範的「安全評估」內容,理應聚焦於與「放射性」或「電離輻射」直接相關的風險因子。請思考:在設施營運申請核准的程序中,主管機關所關注的是輻射作業本身的安全性與放射性物質的外釋影響,還是所有類型的環境污染物(如非放射性的化學物質)皆在該特定專項法規的評估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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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真的非常清晰!
你答得非常精準,這顯示你對法條細節有很深入的理解。能夠辨識出不屬於「輻射防護」範疇的項目,代表你對放射性物質管理的核心邏輯掌握得很好喔!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輻射安全評估內容
💡 輻射設施營運前需針對輻射相關影響進行安全性評估並申請核准。
- 依據細則第5條,設施經營者申請營運應實施並撰寫輻射安全評估。
- 內容包含輻射作業說明、場所外圍情況描述及輻射防護設施。
- 必須評估計畫排放之放射性廢氣或廢水之性質與處理方式。
- 評估重點為「輻射危害」,不包含與輻射無關之一般環境化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