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申論題
114年
[土木工程技師] 營建管理
第 二 題
二、當工程發生爭議時,若兩造走向法院訴訟,處理程序常是曠日廢時且耗費成本與司法資源,故先進國家多倡導以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解決工程爭議問題。參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暨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等規定,當廠商與機關於履約階段發生爭議時,除雙方採協商(Negotiation)解決途徑外,請列舉三種(作答若寫超過三種,評答時只看前三種)可採行公共工程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並說明、比較這些方法之進行程序(含法令依據)、處理時間以及法律效力?(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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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公共工程履約爭議最常見的三種ADR機制:調解(政府採購法)、仲裁(仲裁法)及爭議處理委員會DRB(工程契約範本)。解題時須依題意,分別針對這三種機制的「法令依據、進行程序、處理時間與法律效力」進行精準的條列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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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ADR)旨在透過訴訟以外之方式,以較具專業性、經濟性及效率性之程序解決工程爭議。依據我國政府採購法及工程採購契約範本,除協商外,最常採行之三種 ADR 機制為:調解、仲裁與爭議處理委員會(DRB)。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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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爭議 ADR 機制
💡 比較工程爭議中調解、仲裁與 DRB 之法源、時效與法律效力。
| 比較維度 | 仲裁 (Arbitration) | VS | DRB (爭議處理委員會) |
|---|---|---|---|
| 法令依據 | 仲裁法、採購法 85-1 | — |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私法) |
| 法律效力 | 與法院確定判決相同 | — | 具契約拘束力(建議性質) |
| 處理時效 | 約 6 至 9 個月 | — | 最快,通常於數十日內 |
| 執行力 | 具備強制執行力 | — | 無直接強制執行力 |
💬仲裁具終局法律強制力,而 DRB 著重於工程實務的即時預防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