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申論題
114年
[土木工程技師] 營建管理
第 二 題
二、當工程發生爭議時,若兩造走向法院訴訟,處理程序常是曠日廢時且耗費成本與司法資源,故先進國家多倡導以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解決工程爭議問題。參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暨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等規定,當廠商與機關於履約階段發生爭議時,除雙方採協商(Negotiation)解決途徑外,請列舉三種(作答若寫超過三種,評答時只看前三種)可採行公共工程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並說明、比較這些方法之進行程序(含法令依據)、處理時間以及法律效力?(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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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公共工程履約爭議最常見的三種ADR機制:調解(政府採購法)、仲裁(仲裁法)及爭議處理委員會DRB(工程契約範本)。解題時須依題意,分別針對這三種機制的「法令依據、進行程序、處理時間與法律效力」進行精準的條列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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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ADR)旨在透過訴訟以外之方式,以較具專業性、經濟性及效率性之程序解決工程爭議。依據我國政府採購法及工程採購契約範本,除協商外,最常採行之三種 ADR 機制為:調解、仲裁與爭議處理委員會(DRB)。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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