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人民針對確定終局判決,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若憲法法庭認為聲請有理由,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憲法法庭應於判決主文宣告確定終局判決違憲,並自為判決
- B 憲法法庭應於判決主文宣告確定終局判決違憲,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
- C 憲法法庭應於判決主文宣告確定終局判決違憲,聲請人並得據以向終審法院聲請再審
- D 憲法法庭應於判決主文宣告確定終局判決違憲,惟為維護法安定性,確定終局判決之效力不受影響
思路引導 VIP
思考一下:憲法法庭的主要職掌是「審查裁判是否違憲」,還是取代普通法院進行「個案事實認定」?當憲法法庭發現某個法院判決違憲時,為了兼顧對專業法院審判權的尊重,以及最直接有效地消除該違憲判決,憲法法庭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處理方式比較合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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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你的判斷非常準確。
裁判憲法審查的救濟效果
依《憲法訴訟法》第 62 條第 1 項規定,當憲法法庭認為人民聲請的裁判憲法審查有理由時,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判決違憲,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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