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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有關結社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結社自由包括人民有組成得行使公權力之公法人之自由
  • B 結社團體對其財產之使用、收益及處分亦受保障
  • C 關於結社團體設立目的之管制是否違憲,應嚴格審查
  • D 勞工團體組成之工會,屬結社權保障之特別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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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看看:憲法保障人民的「結社自由」,主要是在保護民間自主形成團體以追求共同理念,還是賦予人民隨意創建能夠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單位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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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人與結社自由之界線

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選項 (A) 的瑕疵。憲法保障人民的結社自由(freedom of association),主要係指人民有權利自主組成「私法人」或一般民間團體。至於「公法人」(public law corporation)的設立與公權力賦予,屬於國家立法者的組織形成權與法律保留事項,人民並無法定權利得自由組成公法人來行使公權力,因此 (A) 的敘述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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