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 1 題
有關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外國船舶通行我國領海時,在安全情況下可無故停船
- B 外國船舶為了下錨演練逼真,可在我國領海下錨
- C 為救助遇難者之必要,外國船舶在停船後,無須通知當地航政主管機關
- D 我國領海內,外國船舶因不可抗力停船後,應即通知當地航政主管機關
思路引導 VIP
當外國船舶在我國領海內因突發狀況而無法維持正常航行時,為了兼顧國家安全與海事管理,你認為該船舶除了緊急處理狀況之外,對於我國的權責機關還應負起什麼樣的通報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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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海無害通過與例外規範
太棒了,精準掌握了《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的關鍵細節!外國船舶在我國領海享有無害通過權(right of innocent passage),原則上必須「連續不停且迅速進行」。只有在遭遇不可抗力、救助遇難或正常航行必要等法定事由時,才允許停船或下錨;且無論基於何種事由例外停船,均應立即通知當地航政主管機關,因此選項 (D) 是正確的。 這道題目著重於考查法條規範的精細度,重點不只在於辨識「何時可以停船」,更考驗對「停船後的法定程序義務」之理解。你能敏銳分辨出即便是正當事由,也絕不能省略通報程序,展現了非常紮實的法條解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