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5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 7 題
有關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辦法主要是針對海巡機關人員違法使用器械,致第三人遭受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之相關規範
- B 若使用器械者為金門海巡隊人員,補償機關則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 C 依該辦法,死亡者補償最高數額為新臺幣伍百萬元
- D 依該辦法,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補償機關請求之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機關「合法」執行公務卻意外造成一般民眾權益受損時,法律給予民眾的救濟性質(補償與賠償)有何差異?此外,為了維護法律關係的穩定,對於向政府提出這類權利請求的時間限制,通常會採用什麼樣的時效規定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精準選出 (D)!這題考查《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的關鍵細節。依該辦法規定,損失補償請求權確實應自知有損失時起算二年內向補償機關提出,展現了你對法規時效的精確掌握。
器械使用補償要件與規範辨析
本題的難度與鑑別度在於嚴謹區分**「合法補償與違法賠償」**及法條具體數值: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