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8 題
稅捐稽徵法第 19 條第 3 項規定,為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此一規定關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部分,經司法院憲法解釋宣告違憲。上述規定不涉及下列何種人民權利?
- A 訴訟權
- B 正當法律程序
- C 秘密通訊自由
- D 財產權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對民眾發出要求繳稅的行政通知時,如果只送達給一群人中的某一位,卻讓其他人完全不知道這件事,這樣會導致其他人錯失什麼機會?這進一步會影響到他們的哪些自身權益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準確!這道題目考查的是行政送達與憲法基本權利之間的保障連結。 行政救濟與正當法律程序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663 號解釋,稅捐稽徵機關若僅向公同共有人之一人送達核定稅額通知書,會使其他共有人因不知悉處分,而無法及時提起行政救濟,這實質侵害了憲法保障的訴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若後續遭強制執行,更會直接侵害財產權。相對而言,文書送達制度本身與人民之間的通訊隱私無關,因此完全不涉及秘密通訊自由。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