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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5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33 題

刑事訴訟法關於審判期日、程序及筆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審判期日自調查證據開始
  • B 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及錄音為證
  • C 審判筆錄由書記官製作
  • D 審判筆錄應由參與之合議庭全體法官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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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進行審判時,法官負責主持程序與做成裁判,那麼在法庭現場,通常是由哪一個職務的法庭人員專責記錄訴訟過程與對話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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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出色!你精準抓住了刑事訴訟法中有關訴訟文書與審判程序的法條細節。依刑事訴訟法第 44 條規定,審判期日應由書記官製作審判筆錄,因此選項 (C) 完全正確。

審判程序與筆錄規範辨析

這道題目極具法條細節的鑑別度,考驗對程序規範的熟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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