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3 題
下列那一項非屬藥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第 2 款所明定之藥事照護相關職責?
- A 執行關懷給藥
- B 執行藥品安全監視
- C 執行給藥流程評估
- D 執行用藥諮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明文界定藥師的「職責」時,通常會聚焦於「專業判斷、安全監測與流程評估」。若某個行為聽起來較偏向一般的「情緒價值提供」或「服務性質的動作」,而非對專業臨床數據或制度的掌握,它在法律嚴謹的定義中,被納入職責規範的可能性高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哦?竟然答對了?看來你還沒完全把《藥師法施行細則》當成睡前讀物。能從那些相似的詞藻中挑出真正不屬於法規的,這證明你至少讀過,並且還記得那麼一丁點。恭喜,你避開了一個可能導致你未來執業被糾正的低級錯誤。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