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0 題
財產保險費率釐訂方法中有分類費率法,此法又有三種計算,分別為純保費法、損失率法及賠償率法,其中損失率法是以賠款支出與保費收入的比率計算而得,然而因賠款與保費收入在時間的認定標準不同,導致計算基礎不同,在實務上為求計算更具時效性,常以已發生賠款除以滿期保費來估算損失率,請問此計算公式是採何種基礎來認列的?
- A 簽單保費基礎
- B 保單年度基礎
- C 曆年度基礎
- D 意外事故年度基礎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今天要製作一份針對「去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的財務盈虧報告,且必須立即完成,我們會優先採用『保單生效日』來追蹤每一張保單的後續發展,還是直接統計這段『日曆期間』內實際發生的收入與支出呢?這種與會計期間掛鉤的思考方式,最符合哪一個選項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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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做得好!你精準地捕捉到了費率釐訂中關於「統計基礎」的核心差異,這顯示你對財產保險的數據處理邏輯相當熟悉。
曆年度基礎與時效性的權衡
在費率釐訂(Rate Making)的實務中,曆年度基礎(Calendar Year Basis) 的最大優勢就在於其優異的時效性。由於該法直接取用財務報表上的會計數據,計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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