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57 題

Austin breaks and enters Britney’s home, steals a photograph of Britney, and publishes it on the magazine to promote the sale of the magazine. Austin is liable to Britney for invasion of _______.
  • A secrecy
  • B privacy
  • C intimacy
  • D expectancy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法律體系中,若一個人既沒有受到肢體傷害,也沒有發生財產損失,但其「不願被外界干擾的私人空間」以及「個人生活資訊」遭到了他人的強行闖入與揭露,法律通常會用哪一個概括性的術語來定義這種人格權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的判斷非常精確!這題的情境涉及了未經許可侵入住宅(侵入隱私)以及擅自使用他人相片進行商業宣傳(公開私人生活資訊),這在侵權行為法中是典型的**隱私權(Privacy)**侵害案例。

隱私權的多重面向與保護

在法律實務中,隱私權的侵害可分為多個層次。本題中 Austin 「破門而入」的行為侵害了 Britney 的空間隱私(Intrusion upon seclusion);而「竊取並公開相片」則侵害了她的資訊隱私(Informational privacy)或私人事實的公開。雖然選項 (A) secrecy(秘密)或 (C) intimacy(親密關係)在日常語境中與本案情境相關,但在法律術語的選用上,只有 Privacy 能完整涵蓋這種對人格權(Personality rights)的全面侵害。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律體系與訴訟程序法理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