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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_essay 102年 [地政] 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土地開發及利用

第 二 題

請就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分別說明農業用地與耕地的定義(5 分)?並說明其在取得上有何限制(5 分)?在租稅上可享哪些優惠(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農業發展條例 第3條 農業發展條例 第33條 農業發展條例 第37條 農業發展條例 第38條 農業發展條例 第39條 農業發展條例 第40條

思路引導 VIP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說明農業用地與耕地定義,再說明農地取得之限制(如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等),最後敘述農地移轉或繼承時的稅捐減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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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農業用地與耕地之定義: (1) 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與其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乾燥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2) 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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