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5年 [交通行政] 運輸學大意

第 14 題

依大眾捷運法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其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應每隔多久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A 6 個月
  • B 3 個月
  • C 2 個月
  • D 1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監督效率」與「行政成本」的平衡點來思考:捷運屬高度動態且具風險的事業,若報表頻率定為『每個月』,是否會造成營運機構過重的公文負擔?反之,若定為『每半年或一年』,政府是否會因間隔過久而無法及時處理營運異常?在行政實務與商業慣例中,哪一種以『季度』為單位的時間跨度,最常被用來兼顧監督品質與行政效能?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 (B)。依據大眾捷運法第35條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報備一次。」由此可知,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針對其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依法必須每三個月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因此選項 (B) 3 個月為正確解答。

🏷️ 相關主題

軌道運輸系統工程與營運管理
查看更多「[交通行政] 運輸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