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5年
[林業技術] 林政學
第 二 題
請寫出五款合於森林法第 47 條所列獎勵經營林業之內容。(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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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直擊《森林法》第 47 條的法條記憶。建議記憶時可從林業經營的「生命週期」與「特殊貢獻」來聯想:造林營林(1)→培育種苗(3)→技術創新改良(4)→防災防蟲病(5)→特種林業貢獻(2)或特殊貢獻(6),挑選其中五款精確作答並略加解釋以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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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為鼓勵民間積極參與林業經營、提升林業技術並協助森林保護,我國《森林法》第 47 條特別明文規定了多項獎勵經營林業之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獎勵。 【論述】 依據《森林法》第 47 條規定,凡經營林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獎勵(任列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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