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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7年 [林業技術] 林政學

第 三 題

三、國有林地放租造林為過去政府所推行的重要政策之一,歷經時代變遷,目前國有林地已停止放租,但森林法第 8 條規定國有或公有林地在特定之情形下,得為出租、讓與或撥用,請寫出本條文所列之特定情形。(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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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直指《森林法》第 8 條之核心規定。答題策略上,先點出國有林地從「經濟性放租」轉向「公益性嚴管」的政策背景,接著精確列舉法條明定的六款例外允許出租、讓與或撥用之情形,並建議補充若未依指定用途使用時的「無償收回」法律效果,以展現法規熟稔度並確保拿取完整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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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國有林地經營方針歷經時代變遷,已由過去以經濟開發為主的「放租造林」政策,全面轉向「國土保安與生態保育」。現行《森林法》對國有及公有林地之處分採取嚴格管制之原則,僅於符合《森林法》第 8 條所列之高度公益性或國家重大發展需求時,始得例外辦理出租、讓與或撥用。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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