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5年
[自然保育]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第 三 題
📖 題組: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貿易公約」又稱為「華盛頓公約」。 (一) 基本精神為何?(5 分) (二) 請說明公約內容,及其保護瀕危物種因交易而滅絕之方法與策略。(10 分) (三) 請說明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如何應對華盛頓公約的執行。(10 分)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貿易公約」又稱為「華盛頓公約」。 (一) 基本精神為何?(5 分) (二) 請說明公約內容,及其保護瀕危物種因交易而滅絕之方法與策略。(10 分) (三) 請說明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如何應對華盛頓公約的執行。(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三)
請說明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如何應對華盛頓公約的執行。(10 分)
思路引導 VIP
作答時應先扣緊 CITES 的核心機制(附錄名錄與進出口貿易許可),接著逐一對應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的具體條文。思考脈絡為:「名錄接軌(第4條)」→「邊境進出口管制(第24條)」→「國內市場防堵(第35條)」→「刑罰嚇阻(第40條)」,精準列出法條數字與內涵,展現國內法轉化國際公約的深度。
小題 (一)
基本精神為何?(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 CITES(華盛頓公約)的基本精神,首要釐清其『並非全面禁止貿易』,而是透過『分級管制』與『國際合作』來確保物種生存。答題時(5分題)務必精準點出『確保貿易不威脅生存』、『兼顧保育與永續利用』及『跨國進出口許可機制』等核心理念。
小題 (二)
請說明公約內容,及其保護瀕危物種因交易而滅絕之方法與策略。(10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華盛頓公約(CITES)的兩大支柱:「三大附錄分類(物種分級)」與「許可證制度(貿易管制)」。答題時需條理分明地列出附錄一、二、三的定義,並點出如何透過設立管理與科學機構、進行無害探審(NDF)來落實貿易管制策略。
野保法與華盛頓公約
💡 透過《野保法》將 CITES 精神國內法化,建立清單對接、邊境許可與刑事罰機制。
🔗 華盛頓公約國內法化管制鏈
- 1 國際清單同步 (WCA §4) — 將 CITES 附錄物種納入國內保育類名錄管理。
- 2 邊境進出許可 (WCA §24) — 憑 CITES 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進出口同意。
- 3 市場末端監控 (WCA §35) — 禁止國內買賣與公開陳列,阻斷非法獲利動機。
- 4 法律刑罰制裁 (WCA §40) — 以刑事責任確保管制效力,達成實質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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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了解 CITES 三大附錄物種的受威脅程度與貿易限制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