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2年
[自然保育]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第 二 題
二、臺灣四面環海,全島陸海交接處及環繞之近海生物與生態資源雖然多元而豐富,但隨著七十年代初起,國家經濟快速起飛與社會持續多元變遷至今,就近海海域生物及生態環境而言,卻在各方面均似呈明顯衰退現象,因此加強海洋保育,當前實刻不容緩。請就消耗性、置入性、破壞性及其他等會直接影響海洋生物資源與生態環境的利用型態之角度去思考,有那些法規及其重點內容,可以一起做整合性地防範或管制?(30分)(提示:觀光、遊憩、休閒……等,亦為產業中的一環或其已融入多項產業之中)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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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海洋生態多重威脅的法規盤點與橫向整合能力。解題時應依據題目提示的四種利用型態(消耗、置入、破壞、遊憩等),分別對應《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岸管理法》等具體法規與核心條文,最後以建立海洋保護區(MPA)網絡或《海洋保育法》的整合精神作為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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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臺灣海洋生態環境面臨過度漁撈、棲地破壞、海洋污染及遊憩干擾等多重壓力。為有效防範與管制,我國法制須打破過去「單一物種」或「單一產業」的管理思維,依據其利用型態,透過《野生動物保育法》、《漁業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及《海岸管理法》等進行跨部會的整合性管制。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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