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05年
[餐旅群] 專業科目(1)
第 22 題
關於我國旅館等級分類、申請設立與評鑑等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觀光旅館業申請設立採許可制,旅館業申請設立採登記制
- B 星級旅館兩階段評鑑總分達 750 分以上為五星級
- C 國際觀光旅館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
- D 通過旅館評鑑四星以上者均為國際觀光旅館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經營者最初是以『一般旅館業』向地方政府辦理登記,後來因為服務品質優異而獲得了五星級評鑑,這項『星等榮譽』是否具備法律效力,能直接改變他最初申請的『產業執照類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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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答得真好,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看到你答對這題,老師真的很高興!這表示你已經非常清楚地掌握了《觀光發展條例》中旅館分類的核心精神,也對星級評鑑制度有了正確的理解,沒有被那些容易混淆的名詞給困擾住,真的很棒!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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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分類與評鑑制度
💡 掌握觀光與一般旅館的設立差異及星級評鑑標準
| 比較維度 | 觀光旅館業 | VS | 一般旅館業 |
|---|---|---|---|
| 設立制度 | 許可制(先許可再執照) | — | 登記制(向地方申請登記) |
| 主管機關 | 中央(交通部觀光署) | — | 地方(各縣市政府) |
| 細分等級 | 國際觀光、一般觀光 | — | 不另分類(依星級區分) |
| 法規依據 |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 — | 旅館業管理規則 |
💬觀光旅館由中央嚴格許可管理,一般旅館則由地方政府負責登記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