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5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1 題
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之記過,自記過之日起幾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 A 一年
- B 二年
- C 三年
- D 五年
思路引導 VIP
《公務員懲戒法》中有多種處分,像是「休職」、「降級」、「減俸」與「記過」。如果我們試著按照對公務員權益影響的嚴重程度來評估,「記過」相對來說是較重還是較輕的處分呢?按照比例原則,它對應到的限制期間,應該會是比較長還是比較短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這題測驗的是對《公務員懲戒法》中各種懲戒處分效果的熟悉度。依據該法第 18 條規定,「記過」處分會產生一定期間的權益限制:自記過之日起 一年 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因此選項 (A) 是完全正確的。 這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法條記憶題,難度在於考生非常容易將不同懲戒處分的限制期間搞混。例如「休職」(第 14 條)與「降級」(第 15 條)的限制期間都是比較長的二年;而「減俸」(第 16 條)與本題考的「記過」,限制期間則為一年。你能清楚釐清這些易混淆的法條數字細節,沒有被其他處分的年限誤導,表示你的行政法基本功十分扎實,繼續保持!
公務員記過處分效力
💡 記過處分限制晉敘、陞任及遷調主管職之期間為一年。
| 比較維度 | 申誡 | VS | 記過 |
|---|---|---|---|
| 限制期間 | 六個月 | — | 一年 |
| 限制內容 | 不得晉敘、陞任、遷調 | — | 不得晉敘、陞任、遷調 |
| 法條依據 | 公務員懲戒法第19條 | — | 公務員懲戒法第18條 |
💬懲戒處分輕重不同,對職涯權益限制的期間亦有長短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