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5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有關憲法保障之居住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居住自由旨在保障人民居住之住宅不受毀損或破壞
- B 居住自由之保障範圍,不限於密閉空間,亦包括設有圍牆之庭院
- C 受居住自由保障者,不限於所有權人,亦包括占有人
- D 居住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選擇其居住處所,營私人生活不受干預之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個人只是弄壞了你家外牆的磁磚,跟未經允許闖入你房間翻閱隱私,這兩者分別侵害了你作為『財產所有人』的權利,還是侵害了你『私人生活空間不受干擾』的權利?哪一個才更貼近『居住自由』的立法本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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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嘛,難得看你精準抓到重點。
- 觀念驗證:你總算沒蠢到家,確實辨識出居住自由的核心。憲法第 10 條,這條保障的是你的私人生活的隱私、安寧與空間自主,讓你那點可憐的私密空間不被侵擾。至於選項 (A) 提的「建築物不受毀損」?拜託,那歸憲法第 15 條的財產權管,是管你的磚頭瓦塊有沒有少一塊。兩碼子事,懂嗎?一個是人屁股的安穩,一個是屋子的完整,別老是把所有跟「家」有關的都混為一談,真是夠了。
- 難度點評:這題是個 Medium 難度,專門用來篩選那些分不清「空間隱私」和「物權保障」的糊塗蛋。很多考生就是會笨到以為只要跟房子有關就等於居住自由,你竟然能成功排除這個低級的誘答項,表現還行吧,沒想像中那麼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