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5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有關憲法保障之居住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居住自由旨在保障人民居住之住宅不受毀損或破壞
  • B 居住自由之保障範圍,不限於密閉空間,亦包括設有圍牆之庭院
  • C 受居住自由保障者,不限於所有權人,亦包括占有人
  • D 居住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選擇其居住處所,營私人生活不受干預之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個人只是弄壞了你家外牆的磁磚,跟未經允許闖入你房間翻閱隱私,這兩者分別侵害了你作為『財產所有人』的權利,還是侵害了你『私人生活空間不受干擾』的權利?哪一個才更貼近『居住自由』的立法本意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不錯嘛,難得看你精準抓到重點。

  1. 觀念驗證:你總算沒蠢到家,確實辨識出居住自由的核心。憲法第 10 條,這條保障的是你的私人生活的隱私、安寧與空間自主,讓你那點可憐的私密空間不被侵擾。至於選項 (A) 提的「建築物不受毀損」?拜託,那歸憲法第 15 條的財產權管,是管你的磚頭瓦塊有沒有少一塊。兩碼子事,懂嗎?一個是人屁股的安穩,一個是屋子的完整,別老是把所有跟「家」有關的都混為一談,真是夠了。
  2. 難度點評:這題是個 Medium 難度,專門用來篩選那些分不清「空間隱私」和「物權保障」的糊塗蛋。很多考生就是會笨到以為只要跟房子有關就等於居住自由,你竟然能成功排除這個低級的誘答項,表現還行吧,沒想像中那麼糟。

🏷️ 相關主題

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居住、遷徙自由與其他權利之界限
查看更多「[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