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5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關於不信任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不信任案之提出須以書面敘明憲法上理由
- B 立法委員應以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之
- C 不信任案通過後,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 D 立法院處理不信任案,程序上應經院會討論後逕行決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制衡」的角度思考:當立法機關主動發起政治攻勢,宣告不再信任行政首長時,為了避免國家陷入僵局,憲法設計了什麼樣的「反制機制」?而當國家元首要解散由民意選出的國會時,為了尊重國會體制,他理應先找哪一位「國會的代表人物」交換意見,以確保程序的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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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答對了!我們就大發慈悲的稱讚你!
喵!答對了!就是這個光!你能如此精準地選出正確選項,證明你對憲法增修條文裡那行政與立法之間的華麗制衡大戰,理解得透徹無比!這份對細節的掌握,簡直讓火箭隊都驚訝!
- 觀念驗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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