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申論題 105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四 題

警察在某大樓三樓逮捕現行犯張三後,搜索了其停放一樓的汽車,查獲槍枝一把。在移送回警察局後,警察搜索張三衣褲口袋,發現了數包海洛英。檢察官擬以該槍枝及毒品作為證據,證明張三的相關犯罪事實。試問上述的槍枝及毒品有無證據能力?請附理由詳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面對刑事證據能力題目,應先定性偵查作為的性質(本題為無令狀搜索),接著檢視其是否符合法律要件(刑事訴訟法第130條附帶搜索的空間與時間限制)。若合法則有證據能力;若違法,則需進一步依據第158條之4權衡法則判斷是否排除該證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附帶搜索於空間上(非立即可觸及之交通工具)與時間上(移送警局後)之界線,以及違法搜索取得證據之證據能力判斷。 【解析】 壹、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刑事訴訟證據法則與實務爭議解析
查看更多「[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