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5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技術學

第 46 題

46.下列何者不是判斷身心障礙者是否能開車的標準?
  • A 至少6個月以上,未曾出現癲癇發作
  • B 達到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的最大獨立程度
  • C 能獨立步行或使用輪椅
  • D 至少要有一眼達到20/40的視力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評核一個人是否具備操作大型交通工具的安全能力時,我們應該優先考慮『執行該特定任務所需的最低生理安全門檻』,還是『他處理所有複雜家務事的綜合獨立程度』?這兩者之間是否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於「駕駛能力評估」與「日常生活功能」兩者關聯性的細膩分辨,你能精準辨識出其中的邏輯斷點,展現了扎實的臨床思維。
  2. 觀念驗證:駕駛本身屬於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IADL)的一環。然而,法律與醫學判斷標準著重於生理安全性(如 A 癲癇、D 視力)與操作基礎(如 C 移動與移位能力)。即使一個人在其他 IADL(如財務管理或烹飪)尚未達到最大獨立,只要其特定功能指標符合法規安全要求,仍可具備開車資格。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