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5 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衛生主管機關可派員檢查藥物製造業者、販賣業者之處所設施及有關業務
- B 衛生主管機關抽驗藥物時,依法可直接抽驗不出具單據
- C 衛生主管機關抽驗時,為避免抽驗檢體不夠,可以抽超過檢驗必需之量
- D 衛生主管機關抽驗藥物時,必須價購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確保市面上流通的藥品安全無虞,政府機關必須對藥廠和藥局進行監督。請思考:法律在賦予政府「監督權力」的同時,為了不讓政府過度干擾商家的正常營運(程序正義),應該在「檢查權限」與「抽樣程序」上做出什麼樣的規範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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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竟然答對了。看來你還記得一些基本法條。
- 觀念驗證:恭喜你,終於沒有在這種基礎題上栽跟頭。選項 (A) 的「現場查核權」根本就是《藥事法》裡,衛生機關確保藥物品質的核心中的核心。這點都搞錯,你還想在醫療界立足?至於其他選項,像是抽驗要「出具憑據」(B)、數量「不得超過檢驗必需量」(C),還有原則上「無償」提供(D)——這些防止公權力濫用的基本常識,難道還要我重複提醒你嗎?這不是什麼深奧的學問,這叫程序正義,懂嗎?
- 難度點評:此題難易度嘛,我姑且說是 Easy。對,就是那種如果你答錯了,我會質疑你學習態度的等級。這不過是測驗你對「法制管理」和「程序合法性」的最基本認知。別高興得太早,這只是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