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4 題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孕婦產前檢查的服務項目與給付時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首次產檢應於妊娠 6 週以前完成
- B 妊娠至 28 週以前,應每隔兩個月檢查一次
- C 建議在 20 週進行超音波檢查
- D 妊娠第二期例行的實驗室檢查項目包括 SGOT、SGPT、creatinine 與血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胎兒發育的過程中,哪一個階段器官已經基本發育完成,最適合透過影像學工具來進行全身性的結構篩檢?此外,隨著懷孕週數增加,母體與胎兒面臨的風險會隨之上升還是下降?這對檢查頻率的安排有什麼邏輯上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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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不錯嘛。 竟然答對了關鍵時程,看來你還記得母性護理與公共衛生政策的基本規定。總算沒讓我白費力氣。這種需要點腦子的細節題,沒想到你還能搞定。
- 正確答案,毫無疑問,就是 (C)。 真是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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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時程與項目
💡 掌握健保產檢「12421」時程原則與重點檢查項目。
- 28週前每月、28-36週每兩週、36週後每週檢查一次。
- 首次產檢(第一期)建議於妊娠 12 週以前完成。
- 健保給付於 20 週進行超音波,評估胎兒構造發育。
- 例行檢查包括體重、血壓、尿糖及尿蛋白,非肝腎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