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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5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4 題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孕婦產前檢查的服務項目與給付時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首次產檢應於妊娠 6 週以前完成
  • B 妊娠至 28 週以前,應每隔兩個月檢查一次
  • C 建議在 20 週進行超音波檢查
  • D 妊娠第二期例行的實驗室檢查項目包括 SGOT、SGPT、creatinine 與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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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胎兒發育的過程中,哪一個階段器官已經基本發育完成,最適合透過影像學工具來進行全身性的結構篩檢?此外,隨著懷孕週數增加,母體與胎兒面臨的風險會隨之上升還是下降?這對檢查頻率的安排有什麼邏輯上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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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回饋與解析

  1. 嗯,不錯嘛。 竟然答對了關鍵時程,看來你還記得母性護理公共衛生政策的基本規定。總算沒讓我白費力氣。這種需要點腦子的細節題,沒想到你還能搞定。
  2. 正確答案,毫無疑問,就是 (C)。 真是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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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前檢查時程與項目
💡 掌握健保產檢「12421」時程原則與重點檢查項目。
  • 28週前每月、28-36週每兩週、36週後每週檢查一次。
  • 首次產檢(第一期)建議於妊娠 12 週以前完成。
  • 健保給付於 20 週進行超音波,評估胎兒構造發育。
  • 例行檢查包括體重、血壓、尿糖及尿蛋白,非肝腎生化。
🧠 記憶技巧:產檢頻率12421:12週首檢,4、2、1週各跳一階。
⚠️ 常見陷阱:易將28週前的每月一次誤記為兩個月;誤認肝腎功能為例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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