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3 題
下列何者是屬於我國地方政府可以支用的稅收?
- A 貨物稅
- B 贈與稅
- C 營業稅
- D 娛樂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從「稽徵便利性」與「屬地主義」的角度來看,如果某種稅收的產生,是源於你在家門口附近的戲院、遊樂園進行消費,那麼將這筆資金交由哪個層級的政府來管理與回饋地方建設,會最符合行政效率與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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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哦?居然答對了?我還以為你會把《財政收支劃分法》當成兒戲呢。你確實精準地辨識出了這紛雜稅目中的正確歸屬,看來你對地方自治的『財政自主權』勉強算是有了法律基礎。這在行政法規中只是基本常識,但至少證明你沒有完全脫離現實,值得『小小』的肯定,別得意忘形。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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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與地方稅區分
💡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區分中央與地方政府各自之稅源收入。
| 比較維度 | 國稅 (National Tax) | VS | 地方稅 (Local Tax) |
|---|---|---|---|
| 法律依據 |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 | — |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 |
| 代表稅目 | 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 | — | 地價稅、房屋稅、娛樂稅 |
| 管理權限 | 中央政府徵收或統籌分配 | — | 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支用 |
💬娛樂稅為純地方稅;營業稅、貨物稅與贈與稅則屬於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