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6 題
依照我國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下列何者非屬中央收入?
- A 獨占及專賣收入
- B 自治稅捐收入
- C 證券交易稅收入
- D 礦區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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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層級中,如果某項收入的名稱特別強調了「由基層單位自行決定、自我管理」的性質,那麼這項財源理應歸屬於掌握全國資源的「核心中樞」,還是歸屬於擁有特定自主權力的「地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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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
- 大力肯定:還不錯,總算不是全軍覆沒。看來你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的架構勉強有點概念了。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選 (B),這難道不是很明顯嗎?「自治稅捐」,光看前兩個字就該懂了吧?《地方稅法通則》寫得清清楚楚,地方政府自己決議課徵的稅捐,那當然是地方的錢,不是中央施捨給你的。這是基本常識,不是什麼高深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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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劃法收入歸屬
💡 依財劃法區分中央與地方收入歸屬,自治稅捐屬地方權限。
| 比較維度 | 中央政府收入 (國稅) | VS | 地方政府收入 (地方稅) |
|---|---|---|---|
| 法源依據 | 財劃法第 7 條 | — | 財劃法分級、地方稅法通則 |
| 代表稅目 | 所得、關稅、證券交易稅 | — | 地價稅、房屋稅、契稅 |
| 特色收入 | 獨占及專賣收入、礦區稅 | — | 自治稅捐、臨時稅、附加稅 |
💬中央掌握具全國流動性之大額稅源,地方以財產稅及自治稅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