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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46 題

根據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那一項非屬直轄市的收入?
  • A 工程受益費收入
  • B 罰款收入
  • C 所得稅收入
  • D 規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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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國家財政體系中,如果某種收入的課徵目的是為了『全國性』的財富重分配,且需要跨區域的高度統一性,這項收入通常會劃歸給地方政府獨立支配,還是由中央政府統一收支與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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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地方制度法第63條明文規定:「下列各款為直轄市收入:一、稅課收入。二、工程受益費收入。三、罰款及賠償收入。四、規費收入。五、信託管理收入。六、財產收入。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八、補助收入。九、捐獻及贈與收入。十、自治稅捐收入。十一、其他收入。」檢視本題各選項,選項A的工程受益費收入屬於該法條第二款,選項B的罰款收入涵蓋於第三款罰款及賠償收入之中,選項D的規費收入則屬於第四款,皆為法定之直轄市收入。而選項C的所得稅收入並未列於上述法條明定之直轄市收入範圍內,因此非屬直轄市的收入,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

📝 直轄市收入來源
💡 地方政府收入包含稅課、規費與罰款,但不含國稅項目。
比較維度 直轄市/地方收入 VS 中央政府收入(國稅)
代表性稅目 地價、房屋、印花稅 所得、營業、關稅
非稅收入項目 工程受益費、地方規費 國有財產、中央規費
分配邏輯 屬自有財源,直接入庫 部分稅源撥作統籌分配
💬所得稅本質屬國稅,地方雖可獲分配,但在法規定義上非屬地方收入。
🧠 記憶技巧:地方自有財源口訣:稅規罰工產(稅課、規費、罰款、工程、財產)。
⚠️ 常見陷阱:容易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來源(如所得稅、營業稅)誤認為地方的直接收入項目。
財政收支劃分法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 地方稅法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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