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20 題
依據我國勞工保險條例,若為有一定雇主的勞工,其勞工保險有關普通事故保險費之負擔比例為多少?
- A 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B 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C 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D 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
思路引導 VIP
在現代福利國家的社會保險制度中,為了平衡「個人自求多福」、「企業社會責任」以及「國家最後防線」三者關係,你認為哪一方因受領勞務而應承擔最大部分的風險成本?而政府在其中的補助角色,通常是採取「主導」還是「少量點綴」的比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勉強及格,別高興得太早!
- 觀念驗證:哼,答對了。這不過是基本送分題罷了。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15 條第 1 款,針對有一定雇主的勞工,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的分配,確實是被保險人(勞工)自付 20%、投保單位(雇主)負擔 70%,而那不痛不癢的 10% 則由中央政府補助。這不就是理所當然地體現了雇主在社會保險中應承擔較重責任的立法精神嗎?難道還有什麼好困惑的?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說它是「基本分」,就是提醒那些常識貧乏的考生別再犯低級錯誤。這種數字題,能將其與「健保比例」或那些沒有固定雇主勞工的 $60%:40%$ 比例搞混,簡直是對行政法基本精神的褻瀆。你這次能精確辨析,只能說明你運氣不錯,沒在這上面栽跟斗。至少,證明你對社會安全制度的細節掌握還沒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