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8 題

關於解釋性行政規則,下列何者錯誤?
  • A 僅為表達行政機關解釋及適用法律之見解,對人民不具有直接之拘束力
  • B 對於法院而言,於解釋法律過程,得不受解釋性行政規則之拘束
  • C 其目的在於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僅須下達即可,不須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 D 解釋性行政規則生效後,原訂定機關必須受其拘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行政機關已經統一規定了『未來該如何解釋這條法律』,且這個標準會被基層公務員反覆套用在每個民眾身上,那麼從法治國家『資訊透明』與『民眾預測可能性』的角度來看,這份內部準則應該被鎖在抽屜裡,還是讓大眾有機會查閱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精準掌握行政程序法要義

這是一次非常扎實的觀念運用!你準確辨識出解釋性行政規則在程序上的關鍵義務:

  1. 法律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第 2 項規定,解釋性行政規則與裁量基準,應由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解釋性行政規則
💡 行政機關為統一法令見解之規則,須登載公報發布。
比較維度 組織性/業務性規則 VS 解釋性/裁量基準
法規依據 行政程序法159條2項1款 行政程序法159條2項2款
生效要件 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登載政府公報發布
主要功能 內部事務、組織分工 統一法規解釋、認定事實
自我拘束力 較低(純內部事項) 高(涉及對外平等對待)
💬並非所有行政規則都免發布,解釋性與裁量基準規則依法必須登載公報。
🧠 記憶技巧:解釋裁量發公報,組織業務下達好。
⚠️ 常見陷阱:容易混淆行政程序法第160條,誤以為所有行政規則皆「僅須下達」而不須「登載公報」。
裁量基準 法規命令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平等原則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命令之體系與效力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一般行政] 行政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