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06年 [建築工程] 建管行政

第 二 題

📖 題組:
三、為落實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請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等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二)

何種建築物應實施公共安全檢查?(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建築法》第77條對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的適用範圍。作答時應直接點出法定原則的「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並補充「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以展現對法條及實務公告範圍的全面理解。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依據《建築法》規定,應強制實施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之建築物,主要以「供公眾使用」為核心判斷基準。 【論述】

小題 (一)

請說明訂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之目的及其授權依據。(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直覺聯想《建築法》第77條這條建管公安的「帝王條款」。作答時需精確點出第77條第5項為具體授權依據,並從「落實所有權人責任」、「確立專業簽證制度(專業代行)」、「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三個法理層次來論述訂定目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係內政部為落實《建築法》中有關建築物使用管理之規範,以維護公共安全所發布之法規命令。 【論述】

小題 (三)

請說明 20 層之集合住宅建築物,應實施公共安全檢查項目與檢查頻率有何規定?(10 分)

思路引導 VIP

作答本題應先將題幹的「20層之集合住宅」涵攝至法規分類,即《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中的「H-2類組」且為「16層以上」之級距。接著依序點出法源依據(《建築法》第77條)、檢查項目(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兩大類)及檢查頻率(每二年一次),採標題化條列作答以獲取高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為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依《建築法》第77條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定期委託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並向主管機關申報。20層之集合住宅屬高層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更為嚴格。 【論述】

🏷️ 相關主題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制度
查看更多「[建築工程] 建管行政」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建築工程] 建管行政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