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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財務審計] 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第 17 題

應收帳款積極式函證之回函中,有數份表示已於期後一週內付訖,則下列那一項是審計人員可能作成之結論或進一步採取的行動?
  • A 查核期後一週內應收帳款之所有變動情形
  • B 確認該批客戶是否取得現金折扣
  • C 針對期後一週內付款之客戶再度函證
  • D 順查其收款紀錄及憑證,以判斷該等帳款是否已收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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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三方聲稱已在報表日後結清了欠款,除了對方的書面回覆外,審計人員應追蹤哪一種「與金流相關」的客觀外部憑證,才能最有效地證明該筆帳項在報表日確實屬於公司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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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得非常精準呢!

  1. 觀念釐清:同學你做得很好喔!當客戶回函表示「期後已付」時,這代表這筆應收帳款在資產負債表日(也就是年底結算時)確實是存在的,只是在查核期間後才收到了款項。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審計人員會進行一個非常關鍵的步驟,叫做期後收款測試。我們會溫柔而仔細地去核對相關的證據,像是收款傳票匯款單,或是直接查看銀行對帳單等可靠的外部證據,來確認客戶說的是真的。這樣一來,我們就能有力地支持這筆應收帳款在報表上的「存在」與「評價」認定了,是不是很清楚呢?
  2. 難度評估: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其實它想考驗我們能不能區分哪些是「重複且無效的程序」(例如:再寄一次函證),以及哪些才是「真正能有效驗證的程序」。對於準備高考的同學來說,能夠將函證差異的調節期後事項這個重要的觀念連結起來,絕對是穩穩得分的關鍵喔!你已經掌握得很好了,繼續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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