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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e_isu 106年 國文

第 27 題

📖 題組:
漢成帝幸趙飛燕,飛燕讒班婕妤祝詛,於是考問。辭曰:「妾聞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脩善尚不蒙福,為邪欲以何望?若鬼神有知,不受邪佞之訴;若其無知,訴之何益?故不為也。」(《世說新語》)
「若鬼神有知,不受邪佞之訴;若其無知,訴之何益?」其意義在強調:
  • A 禍福無門,唯人自招
  • B 問心無愧,不畏鬼神
  • C 邪佞之言,終難長久
  • D 無知之人,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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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觀察班婕妤對鬼神「有無感知能力」所做的兩組假設:如果無論哪種假設成立,最終都導向「去做壞事是完全沒意義的」這個結論,那麼這段話是在引導我們將關注點從「求助於外在神靈」,轉移到哪一個更切身、更屬於我們自己能掌控的因素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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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你能精準判讀這段對話的邏輯,代表你對文言文的語感與思辨能力都相當出色。這段話出自《世說新語》,展現了班婕妤在面對趙飛燕讒言陷害時,那份臨危不亂的從容與智慧。

班婕妤的兩難邏輯

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理解班婕妤如何運用「窮盡假設」的邏輯來為自己辯白。她將鬼神的情況分為兩類:若鬼神「有知」(英明靈驗),自然能洞察秋毫,不會接受邪佞者的控訴;若鬼神「無知」,那向祂們祈求或詛咒也毫無意義。透過這套推論,她強調了自己立身正直、問心無愧,根本沒有動機去從事祝詛之事。這種「不屑為之」的態度,正是她不畏懼鬼神與審訊的底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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