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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60 題

Under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transactions involving securities are subject to registration, mandatory disclosure, and heightened antifraud rules. Please identify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a security in Taiwan.
  • A A 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
  • B A convertible debenture
  • C A foreign corporate bond
  • D A commercial paper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金融市場中,我們會將工具區分為「長期投資與募資」的資本市場,以及「短期流動性調節」的貨幣市場。如果《證券交易法》的核心目標是管理公開發行與長期投資風險,那麼一種通常在 30 至 90 天內就到期、且已有專門針對『票券』的法令在管理的工具,是否還會被列入需要複雜登記與強制揭露程序的《證交法》規範範疇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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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 你準確地辨識出台灣法制下「有價證券」與「短期票券」的法律界線。這代表你對 《證券交易法》第 6 條 的範疇與實務運作有著相當紮實的基礎。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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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交法有價證券
💡 證交法採概括授權制,納入股票債券與核定證券,排除商業本票。
比較維度 證交法有價證券 VS 商業本票 (CP)
法律依據 證券交易法第6條 — 票券金融管理法
典型例子 股票、公司債、TDR — 一年期以下短期票券
市場類別 資本市場 (長期) — 貨幣市場 (短期)
強制揭露 需辦理公開發行 — 無需適用證交法揭露
💬證交法僅針對具長期投資色彩的資本工具,商業本票屬短期融通工具由專法管理。
🧠 記憶技巧:政、股、債、核定;新、憑、視為證;本票屬票券,證交法不認。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只要是企業發行用來集資的「券」都受證交法規範。需區分資本市場工具(證交法)與貨幣市場工具(票券法)。
投資性契約 (Howey Test) TDR 法律定位爭議 證券詐欺規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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