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四等 106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乙向甲借款,乙為擔保其債務之清償,乃在自己土地上設定抵押權給甲,下列何種情形甲之抵押權會受影響?
  • A 乙於抵押權設定後,將該土地讓與丙時
  • B 乙將該土地之一部讓與丙時
  • C 甲之債權經分割時
  • D 甲之債權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且甲於消滅時效完成後,逾十年不實行其抵押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債權因為『太久沒去討』而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請求期限時,為了維持土地利用的安定性,法律會允許該土地上的『擔保負擔』永遠存在嗎?如果必須設一個『最後期限』,你認為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起算?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觀念非常紮實!

這道題目考驗的是民法中抵押權的特性時效消滅的關聯。你能精準判斷出權利行使的法定期限,代表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且細心!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