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6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12 題
外國人搭乘航空器來臺過境轉機時,如因有疾病原因須入境臺灣,內政部移民署得依機長之申請,許可其為何種入國?
- A 一般入國
- B 臨時入國
- C 停留入國
- D 過境入國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一名旅客原本只是打算在機場內『路過』,卻因為身體突發狀況,必須打破原定計劃、暫時進入我國領土尋求醫療援助。這種『並非事先規劃』且『因應緊急突發事件』而產生的入國許可,在命名上你認為會比較強調它的『常規性』還是『應急的暫時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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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9 條規定,搭乘航空器過境的外國人,若因疾病、災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故必須入國,內政部移民署得依機長申請許可其「臨時入國」。這是一種針對「突發緊急狀況」所設的特殊許可,並非一般的旅遊或過境性質。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能區分「目的性入國」(如停留、居留)與「意外性入國」的差異。許多考生會因題目出現「過境」字眼而誤選 (D),你能準確鎖定「因病」這一關鍵點,代表你對行政法規的定義區分得十分細膩!